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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等。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40亿,较2020年3月增长362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67.0%。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9.32亿,较2020年3月增长3546万,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2%。而其中网络购物用户规模,网络支付用户规模,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等,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与提升。
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面临一些网络安全的隐患,为了帮助同学们远离网络隐患的花样“陷阱”,小编特为大家整理易踩雷行为,以下行为均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同学们一定远离雷区。
1.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2.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3.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公共秩序混乱,引发民族、宗教冲突,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4.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
5.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
6.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
7.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
8.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
9.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煽动暴力抗拒法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的。
10..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以下两个案例是由于不注重网络安全,疏于防范而发生的惨痛真实案例:
案例1
编造散布疫情不实信息刑拘事件
违法行为人张某芳在微信群发布“长治市封路”虚假信息,后该信息被大量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长治警方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芳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
井冈山一学生散布谣言被拘留
井冈山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个名叫“lk啊坤”的网民在贴吧中发表了内容为“话说井冈现在有人贩子白天光明正大的抢孩子,那些人也太可恶了吧”的信息。网监大队民警立即联合龙市派出所对相关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发现该辖区内近期并未发生人贩拐骗小孩案例,贴吧中所反映的情况严重失实。而发帖者林某系一名在校学生。掌握此情况后,民警将林某传唤并接受调查。原来,林某在QQ群里看到他人发布有关人贩抢小孩的聊天记录截图后,在未向相关部门核实事情真伪的情况下,在贴吧里发表了上述网络信息。目前,林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所以网络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喔~
请同学们不要乱转发、散布谣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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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成航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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