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秘密的概念及分类
02
国家秘密及保护
国家秘密必须具备的三要素:
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国家秘密的三个基本属性:
一是专属性。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国家所有。
二是法定性。其确定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依据法定程序确定的,国家秘密的保护同样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三是限定性。未经行使国家秘密管理权的机关、单位按照法定方式批准,知悉范围以外的组织好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知悉、占有、使用或处理
国家秘密的来源:
国家秘密的保护:
国家秘密的标识方式:
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标志的位置应在密件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
传统纸质国家秘密载体保护:
专人机要交换、登记、分发、传阅
统一回收、存档、销毁
使用统一文件交换袋
纸质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
信息化条件下国家秘密载体保护:
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电脑不混用、U盘不乱插
加装防护系统
保密违法行为:
指单位或个人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可能导致国家秘密泄露或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以及导致保密措施失效或保密防护体系受到破坏,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保密违法的13种行为:
侵犯国家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03
商业秘密及保护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或潜在实用价值,并经集团公司以及各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经济利益受损害程度:
核心商业秘密:简称核心商密,是特别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
普通商业秘密:简称普通商密,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
商业秘密的范围:
经营信息:
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
技术信息:
科研、设计、程序、流程、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
04
工作秘密
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但是一旦泄漏会给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的内部事项。
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05
保 密 原 则
保密原则一:提醒、承诺
不在出国和接待境外人员等涉外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保密提醒、签订保密承诺
保密原则二:不上网、不涉密
不在无技术防范措施的计算机网上处理、传输、保存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保密原则三:不传输
不准用普通电话、传真等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和普通邮政传输国家秘密
保密原则四:不讨论
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不瞎传 不乱丢 不猎奇 不上当
06
日常保密注意事项
日常保密管理之一:定密工作
国家秘密定密工作原则:
主体合法:机关单位需有定密权,定密责任人有资格
依据充分: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事项范围确定
程序规范:定密要遵循法定程序
定密及时:注重实效性,及时定密
定密工作内容:
确定秘密事项的分类、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做出准确标注
密级变更、解密或公开
国家秘密定密工作程序:
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法实施条例)
承办人对照《石油石化行业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及其他《保密范围》“对号入座”,拟定密级、保密期限、知悉(下发)范围等,并作出标志;定密责任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确定
商业秘密定密工作程序:
日常保密管理之二:涉密人员
日常保密管理之三:计算机管理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涉密计算机启用前,应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2.涉密计算机应当按照所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标志,并登记在册
3.涉密计算机所在场所应采取相关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
4.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设置口令
5.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防护软件和设备
6.涉密计算机因故障需请外来人员进行调试、维修、维护时,应当由有关人员全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涉密信息
7.涉密计算机应当专机专用,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8.涉密计算机的软硬件和保密设施的更新、升级、报废等,必须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9.严格涉密笔记本保密管理,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严格非涉密计算机管理,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2.明确非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采取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3.“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4.经常开展计算机保密检查
日常保密管理之四:涉密中央文件
涉密中央文件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中央文件管理四个环节:
日常保密管理之五:涉密会议、外事活动
涉密会议:
不得使用无线话筒扩音、录音
严格控制规模,限定参会人员及接待、服务人员
严格控制密级文件印发
不准擅自记录、录音、录像,不得带入手机(采取安装干扰器、配备手机屏蔽柜等措施)
安排专人负责音响、监控等设备操作
外事活动:
外事保密教育、保密提醒、签订承诺书
不得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出境
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涉密成果
对外提供资料要严格保密审查
聘请人员要进行保密资格审查
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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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团委学生处
本期编辑 / 陈红 审核 / 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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