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郫都区国资监管局按照持续深化推进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工作要求,对西盛集团部分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进行安全检查,就近期极端天气安全防范等工作提出要求。现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各项目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防范,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二楼灭火器箱损坏未及时更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6.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配电箱巡查记录滞后,不符合要求:
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
4.3.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上锁,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4.3.3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应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应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现场存在“一闸多机”现象: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6.3.3 用电设备或插座的电源宜引自末级配电箱,当一个末级配 电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或插座时,每台用电设备或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
现场使用自制木梯:
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5.1.4 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的规定。
现场临电电缆混乱,无保护措施: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7.4.2 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3 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
电梯检验标识未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部分企业占用通道存放货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部分消防设施故障灯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上述问题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据“锦江应急”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5月11日11时16分,成都市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称锦江区锦鹏三街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接警后锦江消防立即派遣力量处置 ,起火区域为在建工地蓄能水池,12时43分明火被扑灭,亡2人伤1人(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无生命危险)。”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及在建工地应加强管理,降低和防范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