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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解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关键点
安全设备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设备,其性能优劣以及使用是否行当,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
1、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设备,主要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等生产经营活动参与者的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器械。
2、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安全设备发挥效用主要在于安装后投入使用的环节。通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设备存在的问题,这是使用单位的义务,也是提高安全设备使用年限的重要途径。
3、对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及数据、信息的规定: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增加规定了危险作业罪,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往期回顾:
· 聚焦 |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 聚焦 |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五)《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规定》
· 聚焦 |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四)《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 聚焦 |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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