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4月2日,美国白宫发布两项232关税调整通知。其中《加强了对钢、铝和铜进口的关税》通知重新定义金属关税评估方式,将按件征税取代含量计税;《调整美国药品(药用成分)进口的关税》通知则要求对进口专利药及制药成分加征100%关税。
232金属关税调整
新规首次将铜纳入232关税征收范围。自2018年实施的原政策仅覆盖钢铁和铝。
核心变更采用按件征税机制:以钢铝铜合计含量15%为分界点。含量超15%的进口商品按全货值征收25%关税,未超则免征232关税。需注意该规则适用于Annex I-B和Annex III中的衍生产品/设备。
产品钢+铝+铜合计占比≥15%将触发232关税
以价值1000美元的混合材料机器为例:旧规下按400美元钢铝含量征税(200美元),新规下若金属占比超15%则按全值1000美元计税(250美元)。
计税方式同步调整:由"申报价值"改为"进口商实际支付价格",旨在堵住低申报避税漏洞。海关将强化发票、付款水单等文件审核。
其他要点:钢铁/铝/铜初级产品(HTS 72-76章)维持50%税率;与正常进口关税、301关税、反倾销税叠加征收;多金属产品仅征一次232关税;使用美国原材料的境外产品适用10%税率;电网设备等工业设备2027年前享15%优惠税率;新规自2026年4月6日生效。
药品关税调整
专利药品及其原料将征收100%关税,但差异化执行:大型企业120天后实施,小型企业延迟至180天。来自欧盟、日本等特定地区的药品税率降至15%。
关键豁免条件:与美国HHS签订最惠国定价协议且与商务部签订在岸生产协议的企业,2029年1月20日前享0%税率;仅签订在岸协议的企业适用20%税率。
当前美国海关尚未更新执行细则,以上解读以白宫公告为基础,具体实施以CBP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