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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外贸·节日“纪”语丨清风沐清明 廉洁伴我行

清风外贸·节日“纪”语丨清风沐清明 廉洁伴我行 福建外贸中心集团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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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提醒



又是一年清明时,缅怀先烈、慎终追远的同时,更需涵养清风正气、严守纪律规矩。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现特向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廉洁提醒:





一、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节日病”,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相互宴请等活动

2. 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旅游、礼品、礼金、贵重物品等事项。

3.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5. 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6.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7. 严禁餐饮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

8. 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离岗脱岗。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

9.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10. 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二、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新风正气






树立文明、绿色、安全祭扫理念,以鲜花祭扫、网络祭奠、家庭追思、撰文缅怀等方式寄托哀思,摒弃焚烧纸钱、铺张攀比等陈规陋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规定,做到文明出行、平安祭扫。





三、坚守初心使命,永葆清廉本色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廉洁家风,管好自身、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以清修身、以廉齐家,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平安、廉洁的清明节。

清风沐清明,廉洁伴我行。让我们以清廉之风告慰先辈、启迪后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供稿: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编辑:陆一珍

初审:修荣腾 

终审:危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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