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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非银&金融科技】万能险保底利率可调,降低资负匹配风险

【兴证非银&金融科技】万能险保底利率可调,降低资负匹配风险 丁香非银兴风向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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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万能险保底利率可调,降低资负匹配风险

投资要点

事件:
2025年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从严规范万能险经营行为,引导人身保险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点:
1、加强产品管理:拉长保障期限,提升保障属性,保底利率可调
明确概念、品类和保障期限:1)万能险包括四个特征,即名字含“万能型”字样,具有保障功能,设立单独保单账户,提供最低保证收益。2)除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产品外,其他产品不得设计成万能型。3)保障期限不得低于5年。预计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产品基本符合以上要求,影响较小。
保底利率可调:1)险企可对万能险保底利率设置保证期间,保证期满以后可以合理调整保底利率。2)险企在销售此类产品时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在调整保底利率时应当及时告知调整原因并做好客户服务。该规定意味着过往“保证利率终身不变”的条款被废止,以后新销售的万能险保底利率可以调整。预计该规定可能只针对新保单,已生效的存量保单或不受影响(注意,具体要求以监管规定为准,仅供参考);但所有老产品需要在2025年4月底前整改,5月后新产品也都要符合此规定。
提高保障水平:同一被保险人单款万能险基本保险费由过往1万元上限提升至2万元上限。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保单签发时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基本保险费的20倍。此次基本保险费提升不仅提升了万能险保障额度,也有利于初始费用上升。

2、加强账户管理,严禁虚增收益,严控结算利率
严禁虚增收益:要求单独账户管理,可以按月、季或年结算保单利益。强调应当以账户资产的真实投资收益为基础进行利益结算,不得通过调整不同资产账户归属、调高资产价值等方式虚增账户投资收益。过往部分公司为提高个别万能账户结算利率水平吸引客户,可能采用调整资产账户归属、调高资产价值等方式,用多个低结算利率账户资产“拉升”个别高结算利率账户投资收益率,夸大了保险公司万能账户真实投资收益。未来该行为被禁后,万能账户结算利率将更为真实。

严控结算利率,建立盈余特别储备制度,平滑收益,降低风险:
1)本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保底利率的,且特别储备余额超过账户价值2%时,可以用特别储备提升本期结算利率,可弥补25bp以内的差额。可理解为投资收益率超过保底利率且投资账户有足够“储备”的,本期结算利率可超过投资收益率,但要在25bp以内。
2)本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保底利率的,且特别储备余额不超过账户价值2%时,不可动用特别储备提升本期结算利率,本期结算利率不得高于投资收益率。
3)本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保底利率的,可以用特别储备弥补保底利率与本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之间的差额,本期结算利率不得高于保底利率。
4)当单独账户出现下列情形,且特别储备不足时,本期结算利率不得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与本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较高者:
(1)按月度结算的万能险账户,连续三个月年化投资收益率均低于年化结算利率;
(2)按季度结算的万能险账户,上季度年化投资收益率低于上季度年化结算利率;
(3)按年度结算的万能险账户,上年度投资收益率低于上年度结算利率。

3、加强资负管理,控制投资集中度,明确资产期限和比例要求
集中度限制:1)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余额,不得超过该未上市企业总股本的20%;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权投资基金实缴份额的30%。2)投资单一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缴规模的25%。3)投资单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25%(信用等级为AAA级的除外)。

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限制:1)投资流动性资产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不得低于账户资产价值的5%。2)投资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账户资产价值的45%,其中,投资未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资产,合计不得超过账户资产价值的40%;投资单一项目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账户资产价值的5%,购买同一集团内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单一项目按穿透原则认定。

观点:
我们认为《通知》落地后,短期可能对新单销售带来一定压力,但中长期将降低利差损风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后续万能险新单保底利率可调,产品刚兑属性减弱,短期可能加剧依靠万能账户组合销售的产品销售压力,但鉴于保底利率可调的规定可能仅针对新单业务,存量业务不受影响,实际冲击可能并不大,无需过度担忧。

2、中长期有利于降低利差损风险,引导人身保险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此外提升保障属性、拉长保障期限,有利于满足客户长期保障需求,同时提升产品价值率,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大幅下行、权益市场大幅回撤、监管周期收严

联系人:唐亮亮(18205587358)




自媒体信息披露与重要声明

注:文中报告依据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万能险保底利率可调,降低资负匹配风险》

对外发布时间:2025年4月28日

报告发布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分析师:

唐亮亮 S0190523080002


(1)使用本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及法律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无效,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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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除非另行说明,本报告中所引用的关于业绩的数据代表过往表现。过往的业绩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回报的预示。我们不承诺也不保证,任何所预示的回报会得以实现。分析中所做的回报预测可能是基于相应的假设。任何假设的变化可能会显著地影响所预测的回报。


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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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


(2)投资评级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推荐-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中性-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回避-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股票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5%;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5%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3)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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