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1时许
新余市分宜县一店面着火
到场后发现
着火点为一栋6层居民楼1楼的福寿用品店面
店内堆放有大量蜡烛、纸钱、花圈等易燃可燃品
并停放有两辆电动三轮车
消防员迅速铺设水枪
20分钟后成功将火扑灭


经询问店主得知
店内的两辆电动三轮车主要用于送快递业务
离开时将其中一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店内充电
并锁门离开
温馨提示
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要牢记以下几点:
1、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2、严禁在室内充电。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实验室、教学楼等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3、按规定要求充电。充电时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电时应有人看守,防止发生意外;不要自己买插线板随意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来源:新余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