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居民因老人、小孩照护等原因,需跨小区通行,本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的原则,现就解决办法提示如下:
1、此类居民需先到非本人居住小区所在的社区填报《承诺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经社区核实盖章后,一份用作进出非本人居住小区的纸质通行证,一份交给需进出非本人居住小区的值班值守点,一份留存社区备案。
2、各社区要核实居民填报的《承诺书》,情况属实的,在《承诺书》上加盖公章,同时通知该居民小区值班值守点。
3、各小区值班值守点工作人员对非本小区居民先测量体温,后查验《承诺书》和《电子通行证》,方可允许进出。
附件:居民跨小区通行承诺书(通行证)


来源:
渝水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