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轮车主未戴头盔与货车相撞
这不,
新余一名男子就因为骑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自己受伤
还得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究竟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一起来看看
2020年06月23日10时33分许,蒋某某驾驶赣k***号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罗坊镇彭家村红绿灯处与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刘某某头颈部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
安全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请看一组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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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未佩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戴头盔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
降低伤害,保护自己
但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绝不能只佩戴安全头盔
这些细节你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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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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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
过路口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
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生命只有一次
请安全出行、规范骑行
且行且珍惜
🏃🏃🏃
微新余综合:新余交警渝水大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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