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老翁被撞危在旦夕
民警当天破案查获逃逸
5月23日凌晨3时28分许,邹某某驾驶赣K****三轮摩托车在新余大桥下桥匝道驶入玉带中路时,与在玉带中路挑担步行的丁某某(男)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丁某某受伤严重,而邹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
交警渝水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江展宇接到报警指令后火速赶到现场,经过调查了解:86岁高龄的丁某某挑着自家种植的蔬菜与老伴摸黑出门贩卖,途经交通事故发生处时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倒在地,而肇事车辆却趁着夜色迅速逃逸,对于丁某某老伴的一路追喊无动于衷。口鼻流血的丁某某被送入医院后被确诊头部淤血、身体多处骨折,目前还在ICU进行抢救。

邹某某驾驶肇事三轮摩托车借着夜色和偏僻道路掩护,一路不断变换路线逃窜,不久就消失在民警追踪的视线中。尽管邹某某花样百出,可依旧逃脱不了办案民警的追查(破案细节不便描述)。当天下午办案民警江展宇就出现在了邹某某的家中,面对民警的询问邹某某百般狡辩,可当铁一样的证据摆在眼前时,邹某某只能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到一天就宣告破获,可留给了我们的却是警钟长鸣!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邹某某抱有侥幸心理而违法逃逸,造成的后果却是极其严重,他不仅要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和丁某某的高昂医疗费,还要接受交警部门处理。目前,本案还在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将处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记最高12分的处罚,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保险公司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直接拒绝理赔,也就是说只要是交通肇事逃逸了,保险公司将不会履行保险合同,需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