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阳性病例,及时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阻止疫情传播,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每个人都应紧绷防疫之弦,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给自己和身边更多人带来麻烦!
答:未主动报备或在排查、流调过程中不配合、不如实报告行程轨迹等情况,干扰误导排查工作,将会被采取先行赋码等相关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若您或您的家人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主动、如实地向所在单位、社区(村)上报个人轨迹及身体状况。
有涉疫地旅居史:近7天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
存在轨迹交集风险:密切关注出发地、目的地等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信息,发现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或时空伴随。
健康码异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也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市外来(返)余人员:省外来(返)余人员、省内有疫情地区来(返)余人员需在抵达新余前主动报备,或在入城服务站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登记报备。
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答: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个人行程信息: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
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
健康码、行程码信息;
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
社区(村)及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答:登录数字新余、新余发布微信公众号,在主页的【疫情防控—返余登记】中进行信息填报,或通过扫“返余登记”二维码登记。

▲识别二维码进行返余登记
答:完成报备后,即刻进行落地检,并落实“三天三检”(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和“四不”(5天内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时,除遵守外出就医要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保持手卫生,避免触摸公共物品。就医途中、在医院就诊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陪同人员也要注意做好防护。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应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来源: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新余高新区关于公布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新余这个街道办事处招聘13名工作人员(附今日招聘) 微新余 |知新余 江西乐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 | 广告发布 | 活动策划 | 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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