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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网逃人员在新余落网!

一名网逃人员在新余落网! 乐在新余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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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推进冬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2024年1月2日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打响了新年追



深入推进冬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2024年1月2日

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成功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打响了新年追逃“第一枪”

赶紧和小编一起往下看

# 2024年追逃 #

      新年伊始,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以拼的姿态、抢的劲头,聚焦公安主责,以最强的使命担当、最大的决心勇气、最硬的工作举措,不断加大追逃力度,于1月2日成功抓获一网上在逃人员,打响新年追逃“第一枪”。

       1月2日,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线索得知,辖区有一网上在逃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获悉该线索后,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立即进行了研判分析,在掌握其行踪后,城东派出所立即采取行动,组织精干警力果断出击,在城区某小区内将其成功抓获。
   “早知逃不掉,还不如当初自首....”网上在逃人员袁某在被民警抓获时,垂头丧气地说。
       经查,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分宜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逃无出路,回头是岸
不要心存侥幸,尽快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分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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