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等法律。1986年,我国颁布了《民法通则》,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向着综合、全面的方向发展。此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民事法律不断变化和补充,如《物权法》的修订和《担保法》等法律的出台。
新时期,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改善和建成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制定和颁布民法典的时机终于成熟。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201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至此,我国民事法律领域终于迎来了法典化的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共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此外还有附则。
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也包括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责任等基础性的内容。物权编和合同编对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作了详细的规定。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则是对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细化。侵权责任编规定了前述的民事权利被侵害时如何救济的问题。
附则部分明确了《民法典》与原来的《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关系,即民法典不仅吸收了这些法律的重要内容,还结合了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审判经验及其他意见。《民法典》颁布并生效后,《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内容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都能通过《民法典》了解到自己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如何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通过学习《民法典》也将极大的提升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从而助力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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