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仙女湖的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地,保障仙女湖水质良好和饮用水安全,维护仙女湖景区良好的秩序,确保仙女湖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决定对仙女湖水域内的垂钓船舶进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仙女湖渔政管理局核查,现仙女湖水域的水上垂钓船舶,均为三无船舶、非法船舶。
二、仙女湖水域内各垂钓船舶业主必须在本公告见报后五日内自行拆除或移离仙女湖水域,对逾期不拆除、不移离的,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将依法拆除,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今后凡在仙女湖水域船舶上垂钓的,该船舶即定性为非法垂钓船舶,一旦发现立即没收或拆除。
特此公告
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来源: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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