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刘先生像往常一样,收到来自中国农业银行分宜县城中支行的常规业务短信,短信内容告诉他,他的账户到账87160元,当时他以为是县内某一个企业的钱款全部到账了,还沾沾自喜,以为生意还是好做,没什么客户、尤其是没什么大客户拖欠款项。春节过后,3月6日下午4:00,当刘先生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分宜县城中支行对账时,发现该款项并非意向中的客户打过来的账,立即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头,毫不犹豫向银行工作人员反映,通过银行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确定该款项属于另外一个非其客户打过来的,属于“记账错误”。因为事隔双休日,于是3月9日星期一,该银行纠正了过失,将这笔款项打回原来客户。就这样,8万余元“意外之财”从刘先生的账户上划出,恢复了原有的数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属于自己的在‘一定考虑范围’之内还可以少,不属于自己的一分也不要。”刘先生说,“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信息来源:新余本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