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省应急指挥部《江西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引》(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23号)和新余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市体育中心场馆复工工作的通知》(余体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动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现公告如下:
一、体育场馆(场地)开放类型
2、暂缓开放场馆(场地):室内泳游馆、室外游泳场
二、体育场馆(场地)开放时间
室外场地:上午 8:00—下午18:00(晚上暂不对外开放)
室内场馆:上午 8:00—晚上20:30(体育馆、综合训练馆、乒乓球馆)
三、体育场馆(场地)开放须知及要求
2、开放的篮球场地每标准半场不多于3人;室外足球场标准11人制、7人制、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人数减半执行。开放期间仅限于技术练习和体能训练,不得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3、开放的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场,每片场地仅限单打,不得多人共用场地,场地与场地之间的间距不得少于2米。(场地内参与活动的总人数可按照场地数量乘以单打人数来计算掌握)
4、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击剑等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不得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
5、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馆部分区域不宜开放(如密闭的健身房、健身操房、瑜伽馆、武术馆、各类室内球场等)。
6、开放的体育场所均不得提供淋浴服务。
7、开放的体育场所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暂停使用。
8、市体育中心所有场馆(场地)暂缓开放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团体操课。
9、凡开放的场所须实行预约健身。体育中心北大门严格实行电子扫码准入。凡开放的场所须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和日常通风、消毒,严格限制进场人数和健身时间。各个场馆(场地)配备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电子扫码和体温检测,非预约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健身人员必须严格保持1.5米以上距离,防止聚集、扎堆现象发生。
10、体校注册运动员原则上提倡在室外运动场所训练,严格限定人数,教练员严格进行备案登记,并与训练场所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11、境外人员和近期来自港澳台人员,一律免进,并及时报告市体育中心办公室。
四、预约热线
室外综合运动场、室外笼式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风雨网球场:13979006978(张洪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