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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骆建云院长受邀参加第二届“设计城市”圆桌研讨会

我院骆建云院长受邀参加第二届“设计城市”圆桌研讨会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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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市更新:实践、变革与创新——第二届“设计城市”圆桌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城市发展全过程就是一个通过不断改造及更新来提高改善民生水平的新陈代谢过程,涉及到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共广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建设枢纽型城市、推动城市有序更新”的要求。


2017年6月,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以“三旧”改造为抓手,推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精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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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11月24日,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华南理工大学联合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城市观察》杂志社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联合承办主题为“城市更新:实践、变革与创新”的第二届“设计城市”圆桌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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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圆桌研讨会邀请深具影响力和思想性的城市研究和规划学者探讨广州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内的城市更新议题,广州市城市更新局邓堪强副局长、我院骆建云院长参与了研讨。

邓堪强副局长表示,城市更新的公共政策推出是一个探索的过 程,需要寻找到政策的“度”来平衡市场活力和公共利益。城市更新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个维度,评估城市更新因子的权重随着发展时期、发展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要注重实施导向。他认为城市更新应坚持规划引领,但规划更需要与时俱进,要从技术图则走向“公共政策+”图则,从终极蓝图走向“蓝图+行动”方案。城市更新重在搭建一个专家、政府和权属人共同寻找最大公约数的平台。
骆建云院长表示,城市更新是一项面向整个城市、多元且复杂的问题,同时它也是城市发展的新方向。对于广州的城市更新而言,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方式和态度:政府部门更多是从公共政策的制定、整体项目的审批等方面对城市发展做出管控,而设计部门则倾向使用具体措施和设计方法对城市的更新工作提出指引。他认为,作为规划学者应该认识到城市更新不应是传统的技术性工作,而更应该是一项从公共政策、社会治理、技术手段等多方面对城市问题进行整体整治的综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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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会从如何根据不同项目的资源条件和禀赋特点实施差异化改造,在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有所侧重、系统推进,如何推动从物质空间层面到非物质层面的系统更新,最终实现城市空间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社会经济发展、历史文脉传承等多元目标进行探讨,体现了规划者与工作者的人文情怀和对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的多重期望。


总之,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政府应提升政策供给的创新能力,市场应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社会应更重视培育多元的凝聚力,而规划工作者应不忘初心,把提升人民的幸福感作为规划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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