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9月19日7时许,高新分局马洪派出所民警在集镇农贸市场旁巡逻时发现廖某某在路边收购野生动物,民警现场查获并扣押疑似虎纹蛙6只,青蛙456只。后经鉴定,虎纹蛙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列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民警将嫌疑人依法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02
9月21日,高新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特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协助下,抓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人员姚某道,民警随后将姚某道口头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经查,姚某道当天早上在农贸市场收购了7只虎纹蛙。姚某道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03
9月22日,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批发市场走访时发现李某华、李某辉夫妇的摊位上有疑似虎纹蛙出售,民警现场查获并扣押疑似虎纹蛙13只。后经鉴定,这些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依法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04
22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巡查时抓获涉嫌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人员戴某东,民警将戴某东口头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经调查,戴某东当天捕获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到路边摆摊出售,其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
05
9月22日,高新分局水西派出所民警在农贸市场水产贩卖区巡查,发现一摊主疑似在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民警当即对该摊主进行控制,并要求摊主带民警到其藏匿虎纹蛙的地点,果然发现一蛇皮袋中装有48只虎纹蛙。民警当场依法将该摊主传唤到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
经查,上述犯罪嫌疑人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水产等野生动物的收购和出售,从中赚取差价,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涉案的一批野生动物被及时放归大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也是人类的朋友
在此呼吁广大朋友们
要自觉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如有发现不法行为,
请及时举报!
来源:平安新余
电话 |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