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店员工为了省事,擅自占用店门口的人行道用于洗菜,并将洗菜后的污水随意倾倒在人行道上。执法队员当即制止该违法行为,对该店负责人进行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现场清洗被污染的路面,同时对该店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
次日,市城管局城北一大队依据《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夜宵店乱倒污水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维护好城市的市容市貌。
下一步,市城管局城北一大队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辖区内沿街商铺开展《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宣讲,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通过日常巡查和清洗保洁,及时治理违法倾倒污水行为。同时,严格落实“721”工作法和柔性执法的要求,在广泛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对个别不遵守法、仍然乱倒的商户,坚决依法予以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人居环境。
来源:新余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