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 19日,福建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了《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初步设计公共安全专篇》专项审查会。此次评审会是国办【13号文】施行后国内首例召开的《初步 设计公共安全专篇》专项评审。会议受到公安部、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治安局、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交警总队、反恐总队,福州地 铁公安分局,厦门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福州地铁集团等参加了会议。
2018年, 福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批阶段,福建省发改委要求我院必须按国办【13号文】及交通运输部【8号令】的规定,补充《公共安全专篇》与《运营服务 专篇》。4号线一期总体总包组立即由张羽、史伟康、赖树炎组成工作小组,并由史伟康牵头开展《公共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从今年6月中旬起,工作小组协同 福建省公安厅、福州相关部门及地铁分局赴上海、南京等地考察交流,并与省公安厅、地铁公安分局、地铁集团总工室、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多次沟通协商,专篇文 件前前后后修改达十余次,在缺乏基础资料,且没有任何参考案例的条件下,于今年10月中旬顺利将《公共安全专篇》提交至福建省公安厅审查。
本次审查会,公安部殷杰处长、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肖申华政委对专篇文件给与了很高评价,认为专篇文件体系完整、内容翔实,能很好的指导下一阶段的施工图设 计,为保障地铁的公共安全提供了纲领性的技术指导,也为国内其他轨道交通线路的《公共安全专篇》编制提供了良好的范本。专家组一致认为,福建4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安全专篇》满足了本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的深度要求,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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