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抓获涉案人员18人
12月19日,嫌疑人胡某某、朱某某、李某三人因贪图享乐且无经济来源,便到城南某小区盗窃车内财物。三人先后窜至城南多个小区通过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作案4起,盗得现金1000余元、香烟30余包、白酒2瓶。12月20日,在分局图侦中心、特巡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刑侦大队民警将3人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朱某某、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20日4时许,违法行为人黄某某、刘某某、朱某某、谭某某四人因身上没钱用,便到北湖东路某小区内拉车门盗窃,4人在一辆小车内盗得1000元现金后挥霍一空。同日上午11时,四人被抓获归案。
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某、刘某某、朱某某、谭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2月18日,嫌疑人张某某、邓某某、郭某某无所事事,窜至中山路某酒店附近,通过拉车门方式盗走车内高档烟酒等物品。12月19日,在高新分局、中山路派出所的协助下,刑侦大队民警将3人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邓某某、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6日17时许,嫌疑人符某某、付某某、杨某某三人因经济拮据,便窜至城北某小区附近,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12月19日,在市局情指中心、分局图侦中心和特巡警大队的协助下,刑侦大队民警将3人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符某某、付某某、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2日凌晨,嫌疑人刘某某、左某某在劳动北路某超市门口盗取车内财物,12月19日21时许,御天城警务站民警在胜利南路某宾馆将两名盗窃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左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2月17日2时许,嫌疑人李某某、谭某某、陶某某、廖某某四人在抱石公园附近进行拉车门盗窃,被通州警务站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谭某某、陶某某、廖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车内不放贵重物。车内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放置于车内时需隐蔽处理,切忌暴露在外。车辆长时间停放时,车内不要放现金、烟酒、手机、衣服、包等物品,防止被砸车窗。
2.车辆停放要规范。车辆尽量停放在有值守人员或有监控的地方,停放在偏僻之处需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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