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样,就抓不到我了”
他们想
于是
在一个月黑风高夜
他们默默地蒙住了车牌
以为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逃过“法眼”

近日
新余交警查处了一起
大货车“组团”遮挡号牌的违法案件
4辆大货车“统一”遮挡号牌
在路上行驶引起民警注意
民警立即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综合研判
成功确定了车牌和驾驶人
经了解
驾驶人为逃避法律的处罚
提前用黑色挡板将号牌遮挡
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掩人耳目
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4位驾驶人均被依法处罚
(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


1、自我纵容违法驾驶。车辆遮挡其车牌号以后,因为不惧怕电子警察的监控,超速行驶,甚至闯红灯、冲卡等产生诸多违法行为。
2、逃避违法行为处罚。遮挡车牌号的车辆,电子监控对其违法行为难以确认,所以容易使违法行为逃避处罚。
3、增加交通事故隐患。车辆遮挡车牌号后,因为司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所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4、增加事故处理难度。遮挡车牌号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司机驾车逃逸,因车牌号无法认清,则很难查找到肇事车辆,给事故的处理带来很大难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10)项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或者在机动车号牌上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的,处二百元罚款。

交警温馨提醒
机动车遮挡号牌扰乱了
正常的交通秩序
属于性质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触碰交通安全底线!

来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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