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南沙实现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8日,广州市南沙区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成片连片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分为六大板块,共十五条,主要体现“促连片”、“重实施”、“简流程”的三大亮点:
一.“促连片”
强化政府主导,坚持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在改造意愿摸查、引入合作企业、土地整备、方案表决等多个环节配套相应措施,进一步推动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实现成片连片改造。
●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多个旧村庄、旧城镇的改造意愿摸查,统一表决;也可由各涉及村集体或属地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
●涉及多个旧村庄的更新改造项目原则上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统一招商,选取一个项目合作企业;如需单独招商的,应同步开展公开招商工作,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企业共同签订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合作协议。若涉及产业用地、旧厂和村级工业园改造的,则由区商务部门统筹招商。
●成片连片项目的融资楼面地价可统一评估;也可对单个旧村融资楼面地价进行分别评估。全区域网格化基准融资楼面地价作为成片连片项目地价计收依据。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可通过作价入股、收购归宗、联营等方式整合旧厂房、村级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纳入旧村改造,按现有用地按毛容积率1.8计算权益建筑面积,相关建安成本由改造主体自筹,不计入改造成本。
●试行整地块、整村纳入标图建库,并鼓励腾挪整合用地、置换土规规模及转用指标、落实留用地或预支留用地等方式进行土地整合,进行成片连片改造开发。
●实施方案批复后,可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方案)进行统一表决;也可就单个旧村庄单独表决。
二.“重实施”
聚焦项目实施,通过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平台、强化行政司法保障保障项目实施。
●引导国有企业牵头成立城市更新投融资平台,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及市场主体,运用市场力量和产业招商优势,增强更新改造项目推动力。
●成片连片改造项目涉及多个旧村庄或土地权利人,多数原权利主体同意改造,少数原权利主体不同意改造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第16条有关规定执行。
三.“简流程”
试行“以拆促改”、加快后续报批工作、前置留用地供地手续三项举错简化流程,实现项目的“快拆快建”。
●“灵活分片”的举措在于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前置拆补方案表决及拆迁协议签约,在达到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规定签约率后优先对相关地块建筑进行拆除,这是通过划分片区,有助于简化手续,加快推进实施。
●在正常开展规划报建手续和开工手续基础上,只要取得设计方案审查许可后,可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临时施工许可。
●“货币加物业”兑现村留用地,拿地即开工。
提示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加快推进成片连片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原文。
●请通过“http://www.gzns.gov.cn”查看《关于加快推进成片连片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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