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黑加油点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监督。
1.无照、无相关证生产经营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2.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3.擅自生产、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加油车等违法行为;
4.以新能源加注为掩护的固定加油点以及以组分油直接调和油品销售的加油站;
5.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大型矿山等场所对外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自建油罐;
6.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运单以及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运单、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加油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7.物流园区、铁路干线、国省干道、公交站附近,为货车等运输车辆加油的流动加油罐车;
8.利用油罐车非法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9.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维修车等形式的流动加油车;
1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生产、调和、销售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11.虚开发票、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等违法行为;
12.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13.非法调和生产成品油的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一)线索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举报方式
新余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790-6441452;
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0-6449180;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790-6442129;
新余市市场监局管举报电话:0790-6436447;
新余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黑加油点具体位置、经营时间、车辆信息、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照片、视频)等。
2.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借机诬告、恶意举报、陷害等行为,将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相关问题线索,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新余市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