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护农队报警称,其在凤阳镇一带山区执行驱赶野猪任务时,所携带的3只护农犬意外触电死亡。经民警现场细致勘查,发现现场存在人为使用蓄电池、升压器、铁丝等设备自行组装成高压电网,私架于田间地埂的违法行为。因当地杂草丛生、植被茂密,该电网即便在白天也极难辨识,成为一个隐蔽而危险的“隐形杀手”,不仅造成护农犬只死亡,更对田间劳作的村民和过往行人构成重大生命安全威胁。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现场勘验和走访摸排,很快锁定嫌疑人郭某。郭某到案后,对其为捕猎野猪私自架设电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郭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非法狩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私设电网行为非法且极度危险,不仅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更直接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极易引发意外伤亡事故。任何无视法规、铤而走险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惩。呼吁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树立保护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不参与、不纵容非法捕猎和危险行为,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和生命平安。
来源:新余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