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浦江之畔。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仪式在上海华尔道夫酒店低调举行。当揭牌嘉宾缓缓倾倒荧光香槟时,大屏幕上,“东方红资产管理”的标识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
此刻,掌声响起,经久不息。
每一份成功背后,都来自于长久持续的努力和坚持。
在这一刻之前,这一脱胎于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团队已经持续努力了12年。
1998年,业务部门设立,开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随后12年间,A股市场跌宕起伏、多轮牛熊更迭。这一经过市场洗礼的团队,已在业内享有盛誉,不仅长期业绩优异,而且团队稳定可复制,经过长时间沉淀,他们拥有共同的文化和愿景,最初进入团队的毕业生已成长为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甚至是总经理。
这一刻,不仅是东方红资产管理团队的重要时刻,更是整个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时刻,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蹒跚起步
回顾行业发展,如果从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批准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算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已经走过了20年历程。
2001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第一次界定了资产管理业务;2003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
2003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指明了行业发展路径,界定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类型,即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明确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与资金托管人之间关系为信托关系。
操作层面上,该试行办法规定,具备资格的证券公司不但可以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作为试点单位的,还可以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除了已广泛开展的定向业务外,集合业务和专项业务开始试点起步。
2004年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2005年,东方红1号、广发理财2号、光大阳光等首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批复,开始募集并成立,迈出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实质性一步。这一年,修订的《证券法》第125条第6项明确规定证券资产管理是证券公司业务之一。
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东方红资产管理团队公开募集的第一只集合产品,最低参与资金10万元人民币,从产品设计看,追求绝对收益的理念非常明晰。东方红1号合同约定,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的10%,并承担有限责任;当集合计划发生亏损时,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先承担损失;当年化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25%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同时免收管理费。
“东方红”这个品牌在业内声名鹊起,成为券商资产管理行业的佼佼者。
与此同时,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也开始试点,2004年完成制度基础构建后,2005年9月开始试点,至2006年8月,共发行10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中,包括 2006 年东方证券推出的远东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06年9月至2008年为试点暂停和总结阶段。直到2009年试点才开始重启,截至2013年6月,共有14只专项计划发行,累计融资300亿元。
步入舞台中央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一直持续,直到2009年。
这一年,监管部门逐步放开和鼓励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产品审批方面,年初监管部门放开了对集合产品存续期、规模等的限制;产品审批流程转为常规化;产品类型方面,新增了参与资金起点100万元、参与人数200以内的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小集合”);管理人组织架构方面,允许成立独立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回头来看,2010年,这一被媒体誉为券商资产管理“元年”的年份,仍是一个值得铭记的重要年份。
这一年,产品数量明显增加。据《上海证券报》的报道:朝阳永续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共有96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加上此前市场上的47只存量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10年的总量超过170只;扣除11只限定性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股票、基金的160多只非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的平均业绩为2.82%。产品数量的快速增加也让追求绝对收益的集合产品逐步步入了中高端投资者的视野。
这一年,新推出的小集合产品大放异彩。当时报道显示,2010年1月,东方红-先锋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完成募集,成为业内第一只小集合产品,不仅如此,东方红-先锋1号以24.94%的累计净值增长率一举夺得当年170多只存续集合产品的收益冠军。这只小集合产品正是来自于东方红资产管理团队。
这一年还有一个重要时刻属于浦江之畔的这个璀璨夜晚。这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下发《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经过3个月的筹备,7月28日,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这家由东方证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基础上设立的公司,成为国内首家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管理人在组织架构上的飞跃。
自此,券商资管正式步入理财市场的舞台中央。
全面放开
这仅是全新征程的又一个起点。两年之后,2012年,资产管理业务迎来全面放开之年。
这一年,行业迎来了制度环境的重大突破。2012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简称“一法两则”),这距离2003年《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发布近十个年头。
“一法两则”中,产品由行政审批制改为报备制、投资范围扩大、允许产品分级、允许集合计划份额转让等具体规定,令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全面驶入快车道。
集合产品发行数量明显增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 年新发行集合理财产品216只,较2011年的109只实现了快速增长。集合产品类型更加丰富,2012年11月,东方红-新睿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成为第一只成立的分级“大集合”产品,实现了客户收益的分层,优先级份额享受约定收益,次级份额杠杆撬动超额收益。集合业务的高速发展态势一直持续到2013年6月1日新修订《基金法》的正式实施。
不过,当时的行业发展亮点,并非集合业务,而是一直被公众知之甚少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定向产品规模为16847.3亿元,而前一年2011年仅1305.8亿元,同比猛增近12倍。而2012年集合和专项产品规模分别2052亿元和35亿元。另一方面,开展定向业务的证券公司由 2011年的48家增至2012年的83家,一批证券公司因定向业务的积极发展而在行业中异军突起。
定向业务规模的爆发式增长,首次将资产管理的规模推升至万亿大关。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证券公司受托客户管理资金总额为1.89万亿元;同比增长570.5%;证券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6.76亿元,同比增长26.6%。
在行业快速发展中,资产管理机构纷纷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禀赋,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以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资产管理机构,沿着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不断前行。
登入更大的舞台
如果说2012年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放开之年,那么2013年则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发展之年,这一年,行业制度环境再一次迎来了重大变迁。
最先传来好消息的是专项业务。2013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标志着经过近十年试点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正式转为常规业务。
2013年7月,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批,作为首只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满足了淘宝、天猫等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商平台商户的融资需求。专项业务成为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
紧随其后的是2013年6月1日新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正式实施,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打开了另一扇门,那就是公募基金。
证券公司、保险等资产管理机构可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这也意味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发行面对更广泛投资人的基金产品,参与资金门槛降至1000元,由此站上一个为广泛投资人群服务的理财舞台。
2013年7月,第一家获中国证券会批准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非基金类资产管理机构诞生,这家机构正是3年前第一家获批成立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的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再次成为行业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2014年1年,首只券商基金——东方红新动力混合基金成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截至2015年6月,已有7家证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券商系基金受到投资人的认可,其中,2015年4月成立的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基金成为近年来首只首募资金规模超过百亿的混合型基金。
十多年来,券商资产管理行业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以专业精神、创新精神,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持续回报。坚守初心,必将收获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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