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花样翻新快、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帮助投资者不被虚假宣传迷惑,不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违规交易场所的投资活动,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理性维权的意识。东方小红整理了一些典型案例,帮助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案情摘要:
“××软件是我们公司汇集国内金融、科技精英,投入巨资开发的高科技产品,可以第一时间实时跟踪国内全部股票走势,并自动发出买卖点信号,操作简单,选股精准。不但如此,用户还可以享受资深投资顾问一对一服务,很多客户都已获利不菲。”
投资者朱某在浏览网站时,发现了成都某网络科技公司上述关于“某股票资讯终端”的产品宣传。通过进一步接触,朱某了解到,公司软件按股票走势准确度和售后一对一咨询服务内容不同划分为若干等级,其中 “绝密计划”等级收费逾十万,由公司“王牌投资总监”亲自指导操作。在“神奇”的“高科技软件”光环下,在公司“轰炸式”营销攻势下,在公司“贴心”服务承诺下,朱某动摇了,交费11万余元,成为了该公司的软件用户。
此后,朱某拿到的软件却没有带来预期的收益,账户经所谓的“王牌投资总监”实盘指导后甚至出现了严重亏损。
经查,该公司涉嫌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以销售软件为名,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四川证监局要求该公司关闭了相关资讯产品服务平台,停止所有对外经营活动,退赔投资者损失,办理工商注销,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购买具有“荐股”功能的软件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对方夸大软件功能的说辞,以免造成损失。按照法规规定,销售具有“荐股”功能的软件,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核实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案情摘要:
胡某某、张某夫妻二人,顶着“2008和谐中国十大年度人物”、“2008中华十大财智人物”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等光环,打着香港某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号,以“全球投资、复利增长”等噱头,通过理财博览会、许以高额回报等手段在全国30多个省市大肆招募投资者,销售所谓的“复利产品”——XX环球基金,先后与844位客户签订合同,将所收客户资金用于大陆、香港等地的证券、期货投资,涉及金额1.27亿元,造成大部分本金亏损。当地证监局在查清上述违法事实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风险提示:
一个没有相关资质的所谓香港公司,虚构新型复利产品,编制诸多美丽光环,骗取全国近千名投资者的信任,获取令人咋舌的非法所得。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投资者应以该案为警钟,自觉抵制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诱惑,正确识别非法证券活动,努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案情摘要:
2006年2月,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营业,在这里的人自称某大型投资公司的经纪人团队。
一天,“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员告诉该营业部股民苏某,“‘四川某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现有部分原始股正在转让,届时将有10倍收益!”,投资者购买后,公司还会给投资者出具股票托管卡,保证风险无虞。在几位业务员的极力鼓动下,舒某把自己多年的积蓄统统拿了出来交给这几位经纪人,并现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办理了过户手续。
几天后,舒某前去询问公司海外上市事宜时,这个“客户服务中心”已经人去楼空了,而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却称该服务中心与其无任何关系。舒某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风险提示:
从这一案例来看,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相关法制知识欠缺的弱点,通过虚假宣传、虚构材料,向社会公众销售未上市公司所谓原始股。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上市公司原始股在我国境内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或者致使股东累计超过200人;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代理销售股票等证券经营活动都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的均属非法证券经营行为。所以投资者在买入股票之前,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致电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查询相关公司是否具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以防上当受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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