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东方红睿丰混合
Q:转为LOF后,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的基金代码?
A: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代码仍为16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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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的运作方式?
A:契约型基金,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在各销售机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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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在封闭期间业绩如何?
A:截止2017年9月18日,东方红睿丰混合(169101)份额净值1.338元,份额累计净值2.240元。(数据来源:基金管理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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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何时开始转为LOF?
A: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成立于2014年9月19日,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基金成立后封闭运作三年。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封闭期届满日为2017年9月18日,封闭期届满后自2017年9月19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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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LOF基金?
A:LOF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也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既可以通过一级市场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不过,投资者如果是通过一级市场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在交易所二级市场卖出,则须办理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二级市场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一级市场赎回,也要办理转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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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转换运作方式前后,投资者可选择的投资方式有何改变?
A:封闭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可在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转为LOF后: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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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转为LOF后,投资人可以在哪些场所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A: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LOF)的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名单请参看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代销机构,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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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转为LOF后,投资人可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时间?
A:转为LOF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正常证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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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封闭期和转为LOF之后,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投资比例有何变化?
A: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转换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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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封闭期与转为LOF前后业绩比较基准有何变化?
A:封闭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转换为LOF后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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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转为LOF后基金份额如何交易?
A:本基金东方红睿丰混合基金封闭期届满日为2017年9月18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人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还可以申购、赎回该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不因基金转换运作方式而发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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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转换运作方式前后基金收益分配变化如何?
A: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转为LOF后: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风险提示
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未来业绩表现,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