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煤炭经营者哄抬价格22条违法认定(附国家发改委涉煤通知)

煤炭经营者哄抬价格22条违法认定(附国家发改委涉煤通知) 煤老板网神木煤炭信息
2022-05-12
3

5.12煤市热点速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其中提出14条经营者凡有之一行为的,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提出8条经营者凡有之一行为的,将从重处罚。此通知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

了解更多榆神坑口价格、政策、资讯、坑口信息等添加平台负责人进群(微信:399407430,好友验证时请注明身份,部分信息为会员制,请悉知)


煤价监管将更趋严格!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监测发现,3家煤炭现货售价较大幅度高于当地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令其该省市发改委对上述煤企5月以来销售和价格情况进行核查,如确存价格超合理区间,立即展开提醒约谈,督促其立即将价格调整至合理区间。

(一)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的;

2.捏造、散布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的;

3.捏造、散布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的;

4.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

5.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6.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7.捏造、散布可能推高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二)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生产环节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已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2.生产环节经营者,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原材料,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3.流通环节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商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经营者存在前款规定情形,但能够证明其行为属于按照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物资储备或者调拨的,不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通过公告、会议、约谈、书面提醒等形式,公开告诫不得囤积的,视为已依法履行告诫程序,可以不再单独告诫。
(三)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2.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3.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

4.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经营者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处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捏造、散布商品供求关系紧张的虚假信息,引发市场恐慌,推高价格预期的;(二)同时使用多种手段哄抬价格的;(三)哄抬价格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四)哄抬价格之外还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五)一年内有两次以上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六)隐匿、毁损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七)拒不配合依法开展的价格监督检查的;(八)其他应当被认定为依法从重的情形。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处罚。

(备注:上下滑动查看国家发改委303号 4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303号


一、总体思路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动力煤,下同)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煤、电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运输协调等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当煤炭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将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等规定,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当煤炭价格出现过度下跌时,综合采取适当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升。

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晋陕蒙相应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见附件),煤炭生产、流通、消费能够保持基本平稳,煤、电上下游产业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适时对合理区间进行评估完善。

三、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

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


四、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

(一)提升煤炭市场供需调节能力。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适时收储投放,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增强铁路煤炭集疏运配套能力。建立健全煤炭需求侧响应机制,必要时合理调节煤炭消费。


(二)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为开展煤炭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及时发布煤炭市场和价格信息,强化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三)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严禁违规对高耗能企业给予电价优惠。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强化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密切关注投机资本动向,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坚决遏制资本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煤、电市场竞争状态,强化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煤炭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后,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进口煤炭价格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2年 第4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有关规定,现明确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领域经营者(包括从事煤炭生产、贸易的经营者,下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哄抬价格:

  一、捏造涨价信息。(1)虚构本地区煤炭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的;(2)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高煤炭价格的信息的;(3)虚构煤炭购进成本信息的;(4)虚构可能推高煤炭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二、散布涨价信息。(1)散布捏造的煤炭涨价信息的;(2)散布信息号召或者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煤炭价格的;(3)散布可能推高煤炭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三、囤积居奇。生产或者购进煤炭后,无正当理由,明显超出正常的数量或者周期囤积的。
  四、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1)在煤炭生产成本或者购进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对外销售或者明显超过正常年份加价幅度对外销售的;(2)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的;(3)以煤炭供应紧张为由,强制或者诱导销售对象委托其采购高价煤炭的;(4)在销售煤炭过程中,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者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的;(5)在销售中长期交易煤炭的同时,通过强制高价销售现货煤炭,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的。
  上述所称“大幅度提高价格”,可以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经营者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一般可视为哄抬价格行为:(1)经营者的煤炭中长期交易销售价格,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的;(2)经营者的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50%的。
煤老板网·走势分析

北方8港库存走势

环渤海主要港口煤炭装卸生产晚报

化工原料煤走势

免责声明

本资讯由煤老板网平台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无意针对或打算违反任何国家、地区或其它法律管辖区域内的法律法规。未经煤老板网平台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引用、转载、发送、传播或复制本报告
本平台对转载或分享文章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作为参考之用,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责任编辑进行删除;如需转载,请联系图文编辑获取授权与转载方式。凡是注明素材来源自本平台的原创文章,未经许可,谢绝转载,违者必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煤老板网神木煤炭信息
内容 603
粉丝 0
煤老板网神木煤炭信息
总阅读392
粉丝0
内容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