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东方红增利1号(展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东方红增利1号(展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东方红增利1号(展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利A份额(以下简称“增利A展期”)将进入第二次开放期,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放期分为常规开放期和参与开放期,常规开放期为2016年9月5日,投资者在常规开放期既可办理参与业务,也可办理退出业务;参与开放期为2016年9月6日、7日、8日、9日、12日,投资者在参与开放期只可办理参与业务。对于参与、退出业务办理的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将对本次开放期增利A展期份额进行规模控制,以常规开放期的前一交易日(2016年9月2日)的份额规模为此次开放期规模上限。在增利A展期此次开放期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日(T日,含第一日),增利A展期累计新增净参与份额规模(参与申请份额-退出申请份额)小于零的,对T日的净参与份额予以全部确认;如增利A展期累计新增净参与份额规模(参与申请份额-退出申请份额)大于零的,T+1日起(含)将暂停办理参与业务,并对T日的有效参与申请根据“时间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来确认参与成功的份额。若将某笔有效参与申请确认成功后,此次开放期累计净参与规模超过规模上限的,则此笔有效参与申请将被全额确认失败,顺位在此笔之前的其他有效参与申请全部确认成功。净参与份额的确认情况以注册登记机构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三、开放期业务及相关费用
1、参与: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增利A展期的最低参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追加参与的最低参与金额为5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1)参与费:无。
(2)参与份额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与份额 =参与金额÷参与当日对应份额的单位净值
2、退出:以份额申请。
(1)退出费:无
(2)退出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退出金额=退出当日计划相应份额的单位净值×退出份额
(3)投资者单笔退出最低份额为10,000份,若某笔退出导致该投资者在某推广机构持有的增利A展期份额少于100,000份,则增利A展期余额部分必须一起退出。管理人对该余额部分作强制退出处理。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首次参与增利A展期的投资者,需签署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后提交参与申请;原已持有增利A展期的投资者追加参与时,无需要重复签署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可直接提交参与申请。
2、投资者提交参与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可查询参与、退出情况,参与、退出情况是否成功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3、本公告仅对增利A展期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东方红增利1号(展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方红增利1号(展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服务热线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03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dfham.com
服务热线:4009200808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请以我司官网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