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移民来英国,并满足税务局的测试条件(如在英国居住满183天、主要居住点、家庭成员和工作地点等),您则被归类为英国纳税居民(UK resident)。但是,如果您的永久居住地——也就是说家庭根据地是在国外,您则可以算是“非税务居籍居民”(Non-Domicile)范围。
按照现行规则,如果您在英国属于英国纳税居民但不是税务居籍,您可以选择全球征税(在英国缴纳全球范围内的收入或资本利得税)或汇入制征税(remittance basis)。但是,您必须要通知税务局,否则可能会引起相关的税务调查以及罚款。

如果您选择了汇入制征税,您则不需要在英国申报和缴纳外国收入税以及外国所获得的资本收益税。但是,当您把国外赚到的收入和资本收益汇入英国时,则得需要在英国缴税。如果您申请的是汇款基础,纳税人通常会失去英国的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免税额。此外,一旦居住了若干个纳税年度,就必须缴纳年度费用。该年度费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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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在过去九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七个年度被认定为英国纳税居民,则为30,000 英镑 -
如果纳税人在过去14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12 个年度被认定为英国纳税居民,则为60,000 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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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汇入期(Temporary Repatriation Facility):已经申请使用汇入制的个人,在2025/2026纳税年和2026/2027纳税年的两个纳税年度内可以以12%的税率将之前的境外收入汇入英国缴税。此外,混合资金以及资金认定顺序规则将有所放宽,使个人更容易利用从临时的过渡措施中获利。2027/2028税务年度开始,2025年4月26日之前的境外收入汇入英国将按照正常税率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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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6日起,居住在英国时间未满四年的个人(此前已经在英国以外居住了10个纳税年度)将能够在剩余的四年时间内使用FIG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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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2025年4月6日仍为“非英国税籍”,若之前已经对于海外资本利得税申请过汇入制,税务局将允许把对应的资产起算值按照2019年4月5日为准,降低对应的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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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4月6日到2026年4月5日期间,若纳税人之前有申请过汇入制,并从汇入制又转到全球征税制,也不符合FIG政策和过渡政策。对于该纳税年的海外收入,纳税人只需要对50%的部分缴纳英国个税。从2026/2027纳税年开始,将恢复全额申报。

很多人说,英国采取的新措施是对富豪们下狠手,有人欢喜有人忧。在现行的制度下,那些拥有大量外国收入或收益,且不愿意缴纳英国税款的人,通常会选择汇入制,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税金。然而,新的制度开启后,这样的想法确实可能会有所改变。也就是说,新移民可能仅有4年的机会。结束后,不管在哪个国家赚的钱都需要全球征税。
(注: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如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专业人士做针对性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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