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组审议关于《产品质量法》的执法检查报告。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现在已经通知全国各地各省、市、自治区暂停知名品牌和著名品牌的评比。
其实,早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表态前,湖南省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先后暂停了2017年著名商标的认定事宜。
目测,接下来全国各地方工商局会陆续发文暂停今年著名商标评选事宜。


几个月前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中,问题产品奥凯电缆正是地方政府授予的陕西省“著名商标”!

此次事件显然影响了地方工商局评定著作商标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根据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陕西省工商局在企业著名商标审批过程中“偷梁换柱”,用成立于2010年的“西安奥凯电缆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在发放证书时将名称更改为“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
6月8日,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国务院决定:
· 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
· 由陕西省依法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此外,对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对陕西省转交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 由陕西省依法依规撤销涉案违法生产企业的全部认证证书和著名商标认定,吊销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张茅局长在24号的会上表示:“过去地方政府大量的评比著名品牌、知名品牌,这扭曲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知名品牌和著名品牌应该在市场竞争中由消费者来认可的,而不是由政府来认可。”
他表示,“现在已经通知全国各地各省、市、自治区暂停知名品牌和著名品牌的评比。”
被政府授予“知名品牌”或“著名商标”的产品相当于拿到了一个通行证,在招投标中多了一个砝码。
然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确实不是一张“著名商标”的证书就能证明的!
因此,新的商标法明确规定了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也是为了防止公众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产品质量直接挂钩。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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