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常见的防疫物资产品有以下几类:口罩、呼吸机(雾化器类)、防护服、体温计(体温枪类)、试剂盒等,出口防疫物资最重要的就是要分清楚医用与非医用,这是最关键的一步。
A. 非医用
1.合同、发票、装箱单
2.检查报告(CMA、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B.医用(产品上有“医用”标识、或者有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号)
1.合同、发票、装箱单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出口人)
3.《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生产企业)
4.境外收货人在所在国关于医疗器械产品允许进口的凭证
5.检测报告(CMA/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正规医用口罩出口生产厂家应取得:
1.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
2.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注意:
1. “三无产品”无论是何种贸易方式都无法正常出口;
2. 医用口罩请关注目的国海关进口管制措施;(CE/ISO/欧盟CFS自由销售/美国 FDA/加拿大 CMDCAS/澳大利亚CMDCAS/韩国 KFDA/日本 PMDA 等)
3. 捐赠物资(慈善捐赠)无经营许可及销售证明的要求;

A.非医用:
1.合同、发票、装箱单
2.报关委托书、正式报关确认函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4.承诺书(证明非医用,属于民用或防尘)
B.医用
1.合同、发票、装箱单
2.报关委托书、正式报关确认函
3.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医疗企业经营备案凭证》
6.检测报告(CMS/CNAS)及合格证(厂检)(产品批次/号)
7.营业执照
8.产品说明书
9.目的国认证证书(CE/FDA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医疗产品出口销售证明(药监局备案)
4.出口医疗物资声明表
5.合同/发票/装箱单
6.出口申报要素确认表
7.通关单
8.采购合同/代理进出口协议(三方贸易适用)
1.如果产品上面有FDA/CE标志,就会被认定为医用类
2.如果KN95口罩品类属于GB2626,则属于非医用
3.如果是N95,上面有NIOSH标志,也属于非医用
4.对于三方贸易,如果有国内采购合同,则可以以贸易公司抬头申报。如果没有采购合同,需要与生产单位签订进出口代理协议。
5.产品包装上需要有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名称、有效日期(保质期)
6.对于医用类的生产厂商需要在国家药监局注册信息名单表里
7.如果没有如实申报,货物价值达5万人民币,将会被移送缉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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