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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警惕“家庭账户”沦为涉毒洗钱工具①
自2023年11月,黎某通过微信账号与多名吸毒人员联系,并出售误以为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期间,黎某使用妻子江某等他人账号,累计收取毒资人民币17380元后转移。
2025年4月,法院对黎某涉贩卖毒品案、洗钱案开庭审理,认为买卖双方都认为交易的物品是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黎某案深刻揭示了毒品洗钱犯罪的典型手段,即利用亲密关系人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以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与性质,妄图以此逃避法律追查。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被犯罪分子利用情感操纵,从“痴情人”沦为“被告人”。此案例警示大众,法律利剑高悬,切莫因“私情”“情面”,沦为毒贩“洗钱工具”,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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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知丨对涉毒犯罪“零容忍”的法治利剑
涉毒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效益,而以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91条,毒品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并列为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③。毒品交易产生的非法收益,常通过洗钱“漂白”来掩盖其非法来源,使其合法化,因此,二者往往相伴而生。
涉毒洗钱将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
一方面,毒品本身的危害巨大,可能通过成瘾性摧毁个体健康,导致家庭破裂、劳动力丧失等,一旦沾染,后果不堪设想。而洗钱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支持,使其能够持续并扩大规模,导致毒品交易增多,吸毒人员增加。此外,还会进一步引发如暴力犯罪、诈骗、抢劫等更多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另一方面,涉毒洗钱活动往往借助复杂的金融交易手段,如跨境转账、虚假投资、购买金融产品等复杂交易模式,将毒资伪装为合法资金,并融入到正规经济体系中,这将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可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构成威胁④。
基于此,我国对涉毒犯罪历来持“零容忍”的严厉打击态度,参与毒品交易、涉毒洗钱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⑤
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参与涉毒洗钱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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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丨共筑“无毒”社会,守护金融净土
作为普通公民,如何防范涉毒洗钱风险?
首先,筑牢个人防毒拒毒防线。深刻认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毁灭性危害,牢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仅要自觉抵制毒品,还要主动学习识毒、防毒知识,成为禁毒宣传的积极参与者。
其次,严格管理个人身份和账户信息。不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不使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存现、取现,不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自觉远离洗钱陷阱,避免因贪图小利或“情感裹挟”,而卷入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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