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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 | 反洗钱知识

金融知识普及月  |  反洗钱知识 鹏华资产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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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强化消费者教育,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在2021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来临之际,鹏华资产特别推出金融知识普及投教系列,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更好地普及基础金融知识,践行机构投资者的责任担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倡导理性投资文化。



1、反洗钱基础知识

▲ 洗钱的概念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的危害有哪些?


洗钱作为上游犯罪的衍生犯罪,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提供方便,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导致社会不公;

洗钱活动损害经济体正当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

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法律和运营风险。

 

▲ 洗钱的常见形式


化名存款或购买保险、股票、基金、金融理财产品洗钱;通过保险公司洗钱。投保后以退费、退保、满期等合法形式回收账款;通过频繁的证券期货交易洗钱;异地套取大额现金洗钱;通过地下钱庄洗钱;骗税洗钱。


2刑法中有关洗钱的罪名

▲ 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提供资金账户的;

• 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 跨境转移资产的;

•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五条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负责证券期货业经营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金融服务时,都有配合行业机构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

 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如实填写您的职业、行业、学历、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配合通过以回访电话、交易软件、柜台等方式更新您的身份信息。


▲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 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 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 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 “替罪羊”;

·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 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作,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犯罪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 不要出借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


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中转资金,殊不知这可能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使用。

 

远离网络洗钱


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跨境赌博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文章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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