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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欧洲站无VAT将有中断业务风险;金砖会议召开,交通物流将成投资重点

亚马逊欧洲站无VAT将有中断业务风险;金砖会议召开,交通物流将成投资重点 货兜
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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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亚马逊欧洲站无VAT将有中断业务风险;金砖会议召开,交通物流将成投资重点;发改委联合多部委签署备忘录 联合惩戒物流业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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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拟投资50亿美元在美国建造第二总部

亚马逊宣布,将在美国建造公司的第二个总部,预计投资规模超过50亿美元。第二总部将与当前总部完全平等,目前尚未确定地点,但预计将投资50多亿美元,可容纳5万名员工。理想情况下,新总部应该位于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大都市区,并能够吸引和留住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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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四国提议按照收入对亚马逊等巨头征税

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欧洲四国财政部长近日在一封联名信中称,他们希望欧盟能按照收入对亚马逊、谷歌等跨国科技公司进行征税,而现行做法只是按照利润征税。法国一直在积极推动欧盟对有关跨国公司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它后来发现这种努力还获得其他一些欧盟国家的支持,对于现行国际法规下他们获得的较低税款,这些国家同样感到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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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欧洲站无VAT将有中断业务风险

好多卖家收到亚马逊英国站发出的“重要公告”

大家记住是重要公告,如果英国站没有填入自己的VAT号,那将会给你的亚马逊经营带来中断性影响!亚马逊在早前就透出风声9月份会有涉及VAT的重大风险。这不,现在来了……

其实,早在6月份的时候,就有很多卖家陆陆续续收到关于亚马逊需要欧洲站卖家在9月30日前提交VAT的通知,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卖家在拿自己的账号以身犯险。

近日,有卖家反馈收到亚马逊发来的重要通知,亚马逊欧洲站升级了系统,后台没有绑定VAT的,可能整个欧洲站都不允许发FB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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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物流将IPO:拟筹资10亿美元,阿里是其最大股东

百世物流今天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更新的F-1招股书,公布了首次IPO售股总数和价格。此次IPO中出售6210万股ADS股份,价格区间预计为13至15美元,百世物流已将其计划中的IPO筹资额提高了三分之一,至10亿美元。(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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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亿的市场打开,美国允许无人车上路


9月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提案,禁止各州阻拦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据英特尔估算,到2050年,与无人驾驶汽车及相关产业规模将达到7万亿美元。其中共享汽车企业获利3.7万亿美元,货运和自动驾驶快递公司获利2.9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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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会议召开,交通物流将成投资重点

9月3日至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中国厦门召开,交通物流将成投资重点。

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行长表示,希望能进入非主权贷款领域与非公有的企业进行合作,预计明年的这一时间,私有项目将占比达到三成,主权贷款占比约七成。

同时,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中方负责人谈到,与新开发银行的合作对双方来说都很重要,资金量要求高的基础建设、金融机构融资以及交通物流方面预计将是双方重点合作的领域,理事会也会向新开发银行推荐合适的项目进行合作。

据悉,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2016年一共批准了7个项目,总额达到15亿美元,2017年刚刚新批准了4个项目,总额超过14亿美元,均集中在清洁能源和可持续发展基础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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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联合多部委签署备忘录 联合惩戒物流业失信行为

《备忘录》将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分为五大部分27项。《备忘录》指出,除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各相关部门还依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一、准入和支持方面的惩戒措施。

主要包括:对失信主体申请从事道路、铁路、水路等经营业务,在班线和航线审批、经营许可等方面依法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对失信主体申请从事寄递物流业务,在经营许可方面依法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对失信主体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失信主体在申请取得认证机构资质、获得认证证书方面予以限制等8项。


二、监管方面的惩戒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将失信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税务部门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的重要参考;对失信主体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不予通过认证;对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按照规定下调企业信用等级等4项。


三、金融方面的惩戒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将失信状况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审慎性参考;将失信信息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审核的参考;将失信状况作为保险公司核定保险费率的重要参考等7项。


四、从业资格方面的惩戒措施。

主要包括:对失信主体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依法予以限制;对失信主体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限制;对失信主体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失信的自然人,依法限制其担任上市公司、债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失信主体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予以限制等5项。


五、社会形象方面的惩戒措施。

主要包括: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等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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