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五大核心要点解读,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第18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旧版,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对有机产品认证程序、管理要求及证后监管均作出更严格、更系统的规定。
01 信用管理:失信即受限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平台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02 不得重复认证:同一批产品仅限一家机构认证
03 样品检测:获证前未检需补
04 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时效性要求更明确
12个月,其他类监测报告时间不应早于检查日期前的24个月。
05 证后管理:监管力度全面加强
不通知检查
5%的获证组织实施不通知现场检查,对未使用有机标志的获证组织检查比例不低于10%,并需抽样检测。
市场抽检
10%使用有机标志的获证组织进行抽样检测,每家至少抽检一种有机产品。
销售证管理
“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获证组织应关注办理时效和准确性。
结语
2026年新规施行后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