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好消息!本着能省则省的原则,下面这篇文章能省钱。
大家印象中,住房公积金只是单位职工的福利,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则无法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
好消息来啦~
武汉将推行个人名义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最快在今年11月底,武汉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 可以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也就是说,在买房时可以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 在房价飞涨的今天,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个体自由职业者
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是指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年满16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人。
每月最低缴存248元
每次缴存额不得低于湖北省最新规定的我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6%。缴存方式上,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存,也可趸缴。
(根据最新规定的2016年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1300元调整为1550元。公积金个人缴存的最低额度为每月1550*16%=248元,一年缴存的总额为2976元。)

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购买首套基本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只支持购买首套基本住房!
贷款额度根据个人收入水平、社保缴费情况、所购住房房价等因素进行核定。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公积金的余额积数*0.0125,并不得大于公积金余额的5倍,也不得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速度也在大幅提高
从今年8月26日开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公积金贷款“智能化、无纸化、标准化、网络化”审批,审批时间平均压缩到半小时以内;银行送件、取件由系统自动推送,平均节约时间约15天,贷款办理周期大幅缩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