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保险版“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 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5年3月,经过保监会批准,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由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同年4月,家住北京西三旗的两位老人,与幸福人寿北京分公司签下“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单,这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正式落地。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截至2016年6月28日,投保60户78人。从区域来看,一线城市(北上广) 相较于二线城市(武汉)对该产品需求、认知度高;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月领养老金来看,以月领养老金 5000-10000元居多。
对于该产品的销售,幸福人寿在给记者的采访回复中表示:“目前的销售情况我们认为还是符合预期的。”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目前只是试点阶段,仅有四个城市参加,同时,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在做,产品也只有‘幸福房来 宝’A款这么一个单一产品,我当初设定两年内有20户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数据我已经相当满意,并且从试点中看到了希望,第一批试点已经成功。”
在年初举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以房养老使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同时,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
保监会方面表示,2016年要在现有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
在试点两年期满之际,记者采访到了当时北京地区以房养老的首单投保者——康先生与马女士夫妇。
刚刚从德国旅游回来的康先生依然清楚地记着每一个投保的细节。“我们关注以房养老政策很多年了,都说‘养儿防老’,大部分财产应该留给下一代,可对于我们这样的失独家庭来说,没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很早以前就与夫人商量好了要参加以房养老。”
2015年年初,康先生收到街道通知,说一家保险公司在搞“以房养老”项目推介会,于是,在北京温特莱酒店,他第一次听到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对“以房养老”的理念介绍后,现场就报名了。他说:“房子是手里的财产,以房养老能让我们的晚年生活更丰富。”
说起当年投保过程,康先生直言,很多亲戚朋友都不理解他们的决定,纷纷出面劝解:“保险公司都是骗子,怎么可能给你钱,只会要你的钱。”对此,康先 生说,一方面,自己之前关注以房养老政策已经很多年,对这项国家政策很认可;另一方面,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办理手续的过程中,程序公开透明,让他很踏 实。
与保险公司办理住房反向抵押时,康先生通过自己选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估价,这套位于西三旗附近、面积为84平方米的小三居最终评估有效保险价值为274万元。合同签订后,还通过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康先生告诉记者:“我今年71岁,夫人今年69岁,我们就这一套房子,如果卖掉房子,我俩住哪儿?虽然卖了房子,手里的钱就多了,但是总不能让我们做背包客啊。”
据了解,康先生夫妇的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元,参与以房养老以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到9000多元,“手里的钱松快多了,可以考虑以前敢想但是不敢做的了。”康先生说。
今年6月,康先生夫妻俩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德国养老院旅行团,两个人的团费总计6万元,他说想在身体好的时候多出去看看,接下来还想到美国、俄罗斯 走走。“现在自己和夫人身体还好,暂时还不考虑去敬老院。我们先去远的地方,以后身体不好了,再去近一点的地方,实在走不动了,再去敬老院也不迟。到时 候,我们俩每月退休金加以房养老的钱一共1.6万元,把我们的房子租出去,还能拿到一笔租金,可以让我们去条件更好的敬老院。”
在康先生家里,记者看到了新换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马女士拿出新买的iPhone6plus给记者看他们在德国拍的照片,马女士说:“家里的电器、手机、iPad、电脑都是新换的,我们想让晚年生活质量更高点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