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弘扬正能量
★
★ ★ ★
★
又是一年清明节,文明廉洁寄哀思。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如下提醒: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走亲访友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五、严禁在祭祀中秀排场、比阔气,搞低俗奢华祭拜;
六、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值班电话不畅通;
八、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公司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严负其责。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公司纪检监察部将严守“清明”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力纠“四风”树新风,为文明、清廉、绿色、安全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0791-88289895转803
举报邮箱:jxjggdjjjcs@163.com
纪检监察部
2024年4月2日
★
供 稿:吴燕华
编 辑:金晗琦
审 核:田崇杰
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