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日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其中提到学校食堂验收环节的要求,那么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具体的验收要求吧。
《工作指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是指学校食堂使用量较大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食材。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统一食材采购、供应、验收等流程,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提升索证索票规范化、智慧化。
(一)食材采购
1、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
2、禁止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
(二)索证索票要求
具体可看索证索票,你真的知道索什么吗?
(三)验收管理
各学校食堂应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在现场负责大宗食材验收,验收人员至少包含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集体验收,公开透明,有条件的学校应保留影像资料,清晰详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信息核对:核对采购大宗食材与购货凭证(或者送货单据)上的名称、数量是否相符。
2、外观检查: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污渍、霉变、腐烂,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有异味,是否有病虫害附着等。
3、标签检查:检查外包装标注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有产品的名称、规格或者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贮存条件等信息,是否标识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4、温度检查:需冷藏冷冻的大宗食材是否冷链运输,冷藏大宗食材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冷冻大宗食材表面温度不宜高于-9℃。
5、票据核验:检查随货同行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文件上载明的内容是否与到货的食品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保持一致。
(四)不合格大宗食材处置
验收过程中,发现有验收不合格情形的,或者有不得采购的大宗食材的,应当当场予以退回或销毁,并如实填写退回或销毁记录,宜保留可追溯的退回或销毁影像资料等。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验收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或食品安全总监报告,并由学校及时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报告。
东贝智慧食堂管理系统以数字化与智能研判技术,重塑传统依赖人工操作的验货入库流程,实现高效、精准、可追溯的现代化食安管控。系统贯通检验、称重、入库、存储全流程闭环管理,不仅大幅降低人为误差与管理成本,更显著强化了对食材质量与安全的风险把控能力,为用餐者构建全程透明、信赖健康的饮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