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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反诈之四:社保领域已成为养老诈骗高发地带!

社保反诈之四:社保领域已成为养老诈骗高发地带! 社保金融发展论坛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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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拉开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帷幕。据了解,截至6月底,公安部门已成功破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880余起。近年来,社保领域已经成为养老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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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拉开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帷幕。据了解,截至6月底,公安部门已成功破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880余起。

        近年来,社保领域已经成为养老诈骗的高发地带。据“重庆政法”发布,重庆市法院近三年审理的养老诈骗中,有近三成的案件系利用购买养老保险实施诈骗的案件。

        广西公安机关侦破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积案46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之一就是代办“养老抚恤金”。


诈骗套路

        利用老年人对养老保险需求较大,以及不了解养老保险保险政策、不清楚办理程序等特征,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常见套路:

        (一)谎称自己是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认识社保局工作人员,可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养老保险,只要一次性缴纳数万元不等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退休金待遇,有的甚至先是通过朋友身份拉家常、套近乎,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行骗。

        (二)通过挂靠公司虚构劳动关系帮人代办养老保险,或者通过伪造年龄代办养老保险。

典型案例

        夏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非法获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抚恤金”等诈骗老年人。

        2016年3月,夏某指使董某松通过互联网购买老年人个人信息98000余条。获取个人信息后,夏某指使其雇佣的董某松、刘某慧、孙某旭、高某、郭某峰、闫某风等人,分工负责,冒充国家扶贫办、药监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给老年人打电话,了解其身体、家庭、收入情况,逐步取得其信任,再以帮助办理“养老抚恤金”“慢性病补贴”“扶贫款”等虚假名目,收取材料费、保证金、异地转让金等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至2019年7月案发,夏某等人共骗得41名老年人人民币共计498万余元。诈骗所得被夏某用于发放员工工资、个人挥霍等。

对应策略

        一方面,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必须到社保机构咨询和办理,切勿轻信他人;

        一方面,社保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材料审核,切勿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4.《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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