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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研究部署决定,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加力支持纾困和稳岗。6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困难群众帮扶有关工作。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助力纾困稳岗,中小微企业可以阶段性缓缴的社保费已经达到了4项:
率先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同步配套阶段性缓缴医疗保险费。关于中小微企业缓缴医保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要点:
注意三个关键词:
阶段性、有条件、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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