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三季度,社会保障工作成效:
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亿人、2.4亿人、3.0亿人。1-9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8万亿元,总支出5.2万亿元,9月底累计结余8.0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77亿人,覆盖97.4%人口,8.51亿人领用电子社保卡。
一是社保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扎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支持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9月,累计有668万人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试点省份支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4.9亿元。
二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1-9月,各地共为2088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约17.2万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社保基金管理和委托投资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推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截至9月,委托合同规模超过1.64万亿元。
四是社保经办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公布,标志着社保经办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截至9月底,电子社保卡已开通88项全国服务、1000余项属地服务,今年累计访问量超91.19亿次。
总台央视财经记者: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在今年8月份公布。请问在便民和利民方面,《条例》有哪些新的规定?接下来将如何组织和实施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
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过去主要靠部门规章和管理规定等规范经办服务,现在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因此,《条例》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便民利民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在这方面有以下规定。
一是精简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这项规定为从源头上解决无谓证明材料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是规范办理时限。《条例》优化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例如,《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是减少了办事环节。《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这些规定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了办事环节,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提升办事体验。《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这些规定都将积极促进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办事体验。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组织贯彻实施《条例》,确保《条例》便民利民的相关规定能够切实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对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对照《条例》有关规定清理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文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增强各地社会保险服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是强化支撑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社保卡应用,指导各地开展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为《条例》施行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持续优化服务,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送社会保险政策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也就是“四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打造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社会保险服务品牌。
今年的“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于10月21日在江西南昌启动,在全国、全系统同步开展,为期一周时间。截至昨天,全系统社保经办机构已经进“四进”场所5万次以上,累计开展宣传近2万场,向群众发放各类材料近千万份,取得了初步效果。今后,我们将每年举办这项活动,把它打造成全系统为民服务的品牌。
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记者: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这项工作具体的开展情况怎么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玄波:
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高度重视,去年7月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安排,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部分地方、部分平台企业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在相关部门、试点省份和平台企业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试点总体运行是平稳有序的,也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制度覆盖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开展,涵盖了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7家平台企业。7个省份、7个平台企业。截至2023年9月,累计有668万人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试点对象总体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保障功能有效发挥。一年多来,试点省份累计做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3.2万人次,支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共计4.9亿元,切实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权益,特别是对重大伤亡事故兜底保障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同时,也分散了平台企业经济风险,对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相关经验正在积累。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这一新兴群体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应该说试点是进行了破题,先行先试,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依托职业伤害保障全国信息平台归集汇总的基础数据,为做好新就业形态群体就业服务和社保扩面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试点省份和平台企业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序做好参保登记、职业伤害确认、待遇支付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同时,聚焦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更加公平、制度更可持续、服务更加便捷、责任更加清晰上持续发力,认真总结试点的经验做法,研究扩大试点的思路,为职业伤害保障在全国推开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试点范围内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如果不幸遭遇事故伤害,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点击手机APP中的“一键报案”,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留作证据,并保存好就医过程中产生的诊疗票据,以便更加方便快捷的接受职业伤害保障服务。
此外,为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保权益,提升职业伤害保障公共服务水平,近期我们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推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保信息查询、日接单情况查询和平台服务机构查询等服务,后续我们还将进一步推出待遇给付申请受理、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发放、办理进度等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二是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信用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