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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通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2,422.75万元
债权利息:1,299.78万元(基准日:2025年3月20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管辖法院:扬中市人民法院
诉讼状态:已经申请执行
保证人: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钱巧林、杜敏、镇江市胜标电气有限公司
抵押物一: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长江花城29幢201室住宅,建筑面积176.54㎡
抵押物二: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职中路118号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4,760㎡,建筑面积3,371.5㎡。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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