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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一般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酸甜法务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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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假冒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

(一)假冒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是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违法行为,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降价销售行为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六)搭售行为

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八)串通招投标行为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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