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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924.54万元
债权利息:1,219.3万元(基准日:2025年6月12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保证人:镇江市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诉讼状态:已申请执行
管辖法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抵押物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层102室商业房产,建筑面积52.93㎡;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5室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41.06㎡;
抵押物二:镇江市京口区梦溪嘉苑B幢第1层152室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52.93㎡;
抵押物三:镇江市京口区东吴新苑10幢第4层402室住宅,建筑面积115.26㎡。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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