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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重庆黔江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979.37万元
债权利息:1,247.27万元(基准日:2024年1月20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诉讼状态:执行中
保证人: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长华、周家玲、黄伟
抵押物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办事处新华大道中段1094号办公及住宅,建筑面积2,705.82㎡
抵押物二: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解放路89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075.82㎡
抵押物三: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河滨南路东段988号F幢两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466.77㎡。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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