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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镇江市俊鹏建材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460万元
债权利息:299.6万元(基准日:2025年6月12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诉讼状态:已申请执行
管辖法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保证人:胡耀华、胡翔宇、胡善超、蒋兆平
抵押物一: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2层201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401.67㎡
抵押物二: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提春晓22幢第4层409、410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72.18㎡。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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